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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站水库移民安置

www.zjmz.com  2005年04月20日  浙江民政网

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(以下简称省移办),在省民政厅管理下,负责全省三峡库区、滩坑电站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,负责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。 (一)移民安置。根据上级下达的移民安置任务或水库淹没线以下移民人数总量,负责组织对有关县(市、区)的安置容量进行调查,编制上报移民安置规划,按照审批的规划下达移民安置任务,审核安置市、县(市、区)的移民安置方案,组织、协调、检查、督促移民动迁安置工作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。移民安置任务按照“统一领导,明确任务,责任到县,乡镇实施”的原则,实行分级包干。 (二)移民遗留问题处理。按照分级负责,项目管理的原则,根据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,制订年度移民资金投资项目计划,计划经批准后下达到有关县(市、区)。年度计划中移民专项资金投资200万元以下-50万元(含)的项目,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由省移办审批;投资50万元以下-30万元(含)的项目,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移办审批,初步设计文件由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审批。移民专项资金投资达到或超过30万元的项目由省移办负责组织验收。 联系单位: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 联系电话:87059256 联系人: 程 柯

来源:  作者:  编辑: 厅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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